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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合同

一. 同一份合同中的同一签署人不可同时以企业及个人身份签署

问题现象

发起合同时,接口或页面提示:

根据法规限制,同一份合同中的同一签署人不可同时以企业及个人身份签署。请将此签署人合并成一个身份(或者个人或者员工)来签署。

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

根据相关法规要求,同一份合同中,同一个自然人不能同时以两种身份出现——既作为「企业签署方的经办人」,又作为「个人签署方」。

这是为了保证签署主体清晰、责任明确,避免同一个人「一边代表公司签,一边代表自己签」带来的法律风险和争议。

常见触发场景:合同里有一个「企业签署方」和一个「个人签署方」,而企业方指定的经办人恰好和这个个人签署方是同一个人(同一身份证号,或姓名 + 手机号相同)。

对应的签署方类型如下:

集成模式企业签署方个人签署方
自建应用ApproverType = 0(企业方)、3(企业方自动签署)ApproverType = 1(个人)、7(个人自动签署)
第三方应用ApproverType = ORGANIZATIONENTERPRISESERVER(自动签署)ApproverType = PERSONPERSON_AUTO_SIGN(自动签署)

容易被忽略的场景:自动签场景下发起人「隐式」成为签署人


有一类情况在入参和页面上都不容易直接看出来,因为其中一个重复的人并不是显式添加的,而是由自动签规则隐式带进来的。例如:

  • 该合同的发起人是张三;
  • 由于该合同采用自动签署,而自动签署的经办人默认取合同发起人且不能更改,因此张三同时也就是这份合同的自动签署人(以企业身份、走企业印章自动完成签署);
  • 而合同的签署方列表里,还另外添加了一位签署人也叫张三(以个人身份签署)。

结果就是:这份合同里实际出现了两个张三——一个是自动签带来的「企业身份」,一个是手动添加的「个人身份」,正好命中「同一签署人不可同时以企业及个人身份签署」的限制。

排查提示:如果签署方列表里看起来只有一个张三,却依然报这个错,请检查:

  • 这份合同的发起人(自建应用为 Operator.UserId,第三方应用为 Agent.ProxyOperator.OpenId)是谁;
  • 该合同是否开启了自动签(企业自动签署 / 静默签署),发起人是否因此被当作了企业侧签署人。

自动签署的说明可参考 自建应用自动签署使用说明第三方应用自动签署使用说明

怎么解决

请根据实际业务需要,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处理:

方案一:合并成一个身份签署(推荐,若该自然人本就需要代表企业签署)

如果这个自然人本来就需要以「企业员工」身份签署,那么:

  • 删除合同里单独的「个人签署方」;
  • 把原来要给这个人签的内容(签名 / 盖章控件)合并放到「企业签署方」下,即该企业签署方同时指定印章签字两个签署控件;
  • 由该自然人统一以企业经办人身份完成签署即可,无需再单独作为个人签署一次。

方案二:更换企业经办人

将企业签署方的经办人换成公司里的其他员工,让经办人和个人签署方不再是同一个人。

方案三:更换个人签署人

如果该自然人必须保留「企业经办人」身份不能换,那就把「个人签署方」换成另外一个人来签。

方案四:针对自动签场景(发起人即自动签署人)

若冲突是由「发起人因自动签而成为企业侧签署人」引起的,可以换一个其他员工来发起这份合同,让发起人和个人签署方不是同一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