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认证
是否参与签署的企业方均需要在电子签进行企业认证?
是的。根据《电子签名法》的要求,签署方无论企业或者个人,在签署电子合同前均需要完成实名认证。
是否支持企业批量认证?
如果业务方有提前收集子企业/合作方企业的企业信息,可以使用批量认证的能力,通过批量认证还可以提前收集各企业的超管授权书,直接通过接口传入。批量认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:
- 同一个超管对多家企业进行批量认证,用此方式批量认证企业还可以批量对其进行一些初始化操作,整个流程此超管只需要扫1-2次人脸即可。详细操作流程请参考:
- 自建应用企业批量认证及初始化
- 第三方应用企业批量认证及初始化
此方式业务方必须提前收集各企业的超管授权书。
- 只是提供一种同步企业信息的快捷方式,最终的认证操作仍是 由各企业超管操作进行。详细流程请参照以下流程:
- 自建应用:
- 第三方应用:
超管和法人无法联系,如何变更企业信息?
两种处理方式: 1. 先注销之前的老企业,然后再重新注册。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超管和法人都无法联系,需要走线下注销。 线下注销流程:需要提供以下信息,发送到腾讯对公邮箱:e-contract@tencent.com。
【一、用户申请注销背景】 【二、客户详细信息】
- 客户名称
- 客户电子签企业账号
- 是否有费用未结清
- 企业邮箱
2. 走线下变更超管的流程,让法人作为新的超管加入到企业,然后新超管操作下企业名称和法人的变更。 线下变更超管流程: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和超管变更授权书,发送到腾讯对公邮箱:e-contract@tencent.com。
【一、申请线下变更超管原因】 【二、客户详细信息】
- 企业名称
- 企业电子签账号
- 由原超管【姓名: 身份证号码: 手机号码:】改为新超管【姓名: 身份证号码: 手机号码:】
- 申请变更人姓名
- 申请变更人联系电话:
- 申请变更人的邮箱:
此企业已经完成认证,请联系此企业的超级管理员(xxx)加入该企业
通过创建企业认证链接接口认证企业时,如果报以下错误,说明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通过此接口认证此企业了。

如果此企业之前是自行在电子签官网认证(未通过此认证链接),当前是第一次通过认证链接进入,不会报此错误,且会发送CreateOrganization回调;如果此企业已经通过认证链接走过一次流程了(已发送了一次回调),再通过认证链接进入就出现上图提示,且不再发送回调。
为什么没有出现对公打款流程?
非法人参与注册电子签企业,认证流程没有对公打款(只需要上传授权书)的原因:
- 对公打款只会存在于SaaS企业认证,第三方子客认证不存在;
- 客户提交过企业收录(所以测试环境不存在对公打款);
- 企业是政府、事业单位、合伙企业、农业机构的类型。
为什么会有企业收录?
新注册企业或者企业近期变更过工商信息,就会触发这个收录的流程。提交收录后,需要电子签侧人工审核,通过后就可以正常注册认证了。
企业信息收录,请参考企业信息收录指引-电子签企业版操作指南 | 腾讯电子签。
由于「测试环境」的企业均为伪造企业,所以均需要进行企业收录。
用户不匹配。当前登录用户姓名(手机号/身份证号)非XXX,无法进行企业认证
出现以下类似问题是因为在生成认证链接时指定了此企业的超管(即操作企业认证的人)信息,然而在认证时却不是由指定人在操作。具体来说:

- 自建应用在生成认证链接 时指定了:
- 超管姓名:
AdminName
且AdminNameSame
为true - 超管手机号:
AdminMobile
且AdminMobileSame
为true - 超管身份证号:
AdminIdCardNumber
且AdminIdCardNumber
为true
- 超管姓名:
- 第三方应用在生成认证链接 时指定了:
- 超管姓名:
ProxyOperatorName
- 超管手机号:
ProxyOperatorMobile
- 超管身份证号:
ProxyOperatorIdCardNumber
- 超管姓名:
解决方式: 请按照指定让正确的超管来进行认证操作,或者在生成链接时去掉相关限制。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收录
在认证测试企业时,如果报以下错误,请注意统一信用代码不要传真实代码,但需要满足格式规范(18位,企业“91”开头,个体工商户“92”开头,建议将一个真实信用代码改一两位),请尝试更换后再试。

请输入正确的企业名称/个体工商户名称
此报错常见于在联调环境认证测试企业时出现:

报此错误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」录入了一个真实的企业信用代码。
解决方式: 更换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」,尝试在真实的企业信用代码基础上改后面一两位。
您不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无权进行此操作
邀请法人认证企业时,如果出现以下提示,请确认这个企业是否是一个刚在工商注册的新企业。电子签的工商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,请确保已公示。
